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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入藏标准

时间:2020-04-05 阅读:

山东九宫阁齐国文字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

为丰富馆藏文物,完善藏品体系,规范藏品征集工作,

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》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《博物馆条例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     总则

第一条  山东九宫阁齐国文字博物馆藏品征集在馆长领导下,由藏品征集小组负责征集。

第二条  藏品征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规定。

第三条  藏品征集根据我馆定位及发展需要有偿取得。

二、     文物征集程序

第四条  制定征集计划。我馆根据自身主题范围,寻求征集线索,提出初步意见,组成藏品征集小组,并向我馆学术委员会提交征集计划。

第五条  征集方案经评估通过后进行藏品征集。

第六条  藏品征集过程中鉴定评估真伪及实物与提供资料是否相符。

第七条藏品征集后办理藏品入藏手续,移交保管人存档管理。